关于举办2025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青岛市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引导头部微短剧创作,推进青岛城市品牌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由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青岛市文联等单位主办的2025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于即日起至11月在青岛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5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西省电影家电视艺术家协会
安徽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
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编剧与导演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各院校师生、影视公司、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题材要求: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作品要求:作品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需为数字化视频作品,如微电影、网络剧、微短剧、网络视频、动漫、Flash等;
4.版权要求:参赛人应拥有作品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鼓励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的编剧、导演、摄制组来青岛创作、取景,拍摄体现青岛风貌、元素的微短剧作品参赛。
四、作品分类
1.故事片类:包含微电影(片长3-15分钟,最长不超过30分钟,由演员表演的剧情片),网络剧,微短剧;
2.纪实类(片长15分钟以内);
3.动漫类(片长10分钟以内);
4.音乐电视(片长5分钟左右,原创音乐);
5.宣传片;
6.实验片(包括公益广告、手机片等,片长16秒-240秒)。
五、报送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打印纸质报名表10份,并加盖公章(在青岛市文联公众号作品征集通知中下载);
2.作品U盘1件,内含报名表、参赛视频(视频确保能在电脑中正常播放,如评选过程中未能达到播放要求将直接淘汰);
(三)报送方式:
1.各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本省(市)参赛作品的征集和初评工作,选送不超过30部优秀作品统一寄送;
2.青岛市作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品材料直接到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3.寄送/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芝罘路63号207室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超、李明电话:18561835299,15820082168。
未按以上方式、材料报送不全的不予参评。
六、奖项设置
1.根据作品分类分别设置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好作品奖和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最佳男/女演员(仅限故事片)、最佳摄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男/女新人奖、最佳制片奖、最佳音乐奖、最佳美术奖、组委会专项奖等单项奖,另根据作品申报情况增设单元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2.本次大赛将为展现青岛特色、体现岛城元素的作品特别设置青岛故事微短剧单元,分设优秀编剧、优秀导演、优秀演员、优秀制片、优秀制作公司(单位)等奖项,鼓励和表扬以青岛故事为创作主题,展现青岛风情、塑造青岛人物、体现青岛元素的微视频作品;
3.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获奖作品中的优秀作品将经过大赛组委会指定的门户网站和客户端进行播出。
七、为进一步繁荣青岛的影视文化建设,培养影视新人,为青岛电影之都、影视之城提供更多的原创精品力作,将举办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作品评析会暨微视频(微电影)座谈会,将邀请大赛评委及微视频、微电影领域著名专家莅临现场,与我市微短剧创作者们进行面对面研讨和座谈。
座谈会结束后将举行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颁奖仪式。
八、版权归属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媒体播映权,如有需要,优先与主创单位和主创人员协商改编事宜。
九、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2025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十、大赛终评工作拟于2025年11月在青岛举行,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组委会联系人:蓝光林;联系电话:15020028028
附件: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2025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
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2025年9月